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自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2位董事中,7位董事现场参会,张极井、刘乐飞、居伟民、杨华良、李扬等5位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张极井董事、刘乐飞董事书面委托王东明董事长代行表决权,居伟民董事书面委托殷可副董事长代行表决权,杨华良董事书面委托冯祖新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李扬独立董事因已提出辞职未参加表决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
未有董事、监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1.3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兼财会机构负责人葛小波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1.6 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08年、2009年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按照变更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4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元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财政部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0]45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94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实施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其中,新增可流通股份已于2010年6月25日上市流通。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9,945,701,400股。
单位:股
注:有限售条件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股,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详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限售股数相应同比例增加。
单位:股
注:公司股权激励相关情况详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年9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注1: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无股份质押和冻结情况。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所持股份中,23,510,652股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暂存股。
注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3:上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数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两个证券帐户的合计持股数,该两个帐户分别持有488,232,765股和9,737,226股公司股票,以下同。
注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见本报告“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10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2,332,53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5%。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79年10月4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任法人代表为常振明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5,357,720,336.56元,主营业务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