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陕西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将达80%
11月8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81%,其中农村老年人280余万人;我省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建设床位8.3万张。今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8000万元,支持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000个。省民政厅计划2019年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6亿元,支持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2000个,确保到2020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80%。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政策文件。省民政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养老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全省建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24个,可用床位5.1万张,县级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92家民办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农村老年人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农村养老需求。2016年至2017年,省级资助6113万元,用于122个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设施改造。全省20%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和村卫生室合并建设,实现了农村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全省1.76万个农村老年协会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积极开展空巢、留守、失能老年人关爱服务,增强了老年人的幸福感。
近年来,我省持续提高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347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至6000元,有效保障了全省12.2万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下一步,我省农村养老工作将从建立信息台账与定期探访制度、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服务作用、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等工作入手,建立多元服务机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认定方法,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责编:谷妍、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