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保监会合并!回顾一行三会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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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17:1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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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顾一行三会的前世今生

  从银监会“三三四十”大整治到资管新规落地,金融监管走过激荡的2017年,针对金融业的严监管也取得初步进展。

  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如何弥补监管短板,协调“一行三会”打造具备“适应性”的金融监管体制,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由混业监管到分业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的历史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要早很多。1978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彼时,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还没有得到区分。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从法律上明确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也肩负起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职责。这期间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金融业属于混业监管时期。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我国陆续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中国金融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相继成立。1995年,人民银行不再负责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交由证监会来行使。

  1998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大权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到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

  2003年,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对银行业的监管由新成立的银监会来行使,人民银行不再肩负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最重要的使命变成了维护金融稳定。

  至此,正式形成了由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实施分业监管的“一行三会”格局。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分业监管的产生背景就是不断有新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的发展。

  “证监会的建立就是因为有了股票市场,需要有专业的监管。保险业发展起来之后,因其特殊性,也需要单独监管。考虑到监管银行跟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都是通过商业银行来落地,所以最后才区分开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各自的职责,最终形成了分业监管的格局。”连平称。

  除此之外,连平表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经济在此后的5年中处于比较低迷的情况,也表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保监会和银监会在这5年中陆续成立,在当时主要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

  向协调监管方向探索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不断深化,不同金融机构业务关联性增强,新金融业态层出不穷,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的传染性也在不断增强。因此,目前分业监管体制如何实现协调配合,制定统一监管规则,达到监管全覆盖,既不留有空白地带,也不存在重叠成为了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为了推动监管协调和更好地监控跨市场风险传染,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曾尝试推进,但进展有限。

  早在2003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2003年4月底银监会成立之后,“三会”于2003年6月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了分工合作框架和协调机制,建立了“三会”联席会议制度。但该三方联席会议未包括人民银行,且召开的次数非常有限。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还下发了人民银行“三定”方案,明确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三会”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部际联系会议制度形式,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之间以及监管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上述“一行三会”间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并未取得实质成果与进展。

  直到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复,首次明确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必要时可邀请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重点围绕金融监管开展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协调;金融监管政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协调;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的协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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