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晚,公安部、广东交警、江门交警相继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途径发布权威消息,对“驾驶证销分新规”进行辟谣、答疑,并提醒广大驾驶员不必扎堆排队处理交通违法。27日上午,记者前往位于蓬江区天龙三街的处理交通违法办证中心探访,发现确有不少江门车主因误信“3月1日新规实施”而前去处理交通违法。
27日上午11点,市处理交通违法办证中心的24小时自助处理室门外,有超过40名群众在排队等候。李千帆 摄
现场
上午9点29分取号,前面已有184人等候
27日上午10点40分,记者来到蓬江区天龙三街的办证中心。办证中心门外的24小时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室前排有“长龙”,粗略一数超过40人;办证中心大厅门口玻璃及墙上显眼处,贴有告示,提醒现阶段交通违法的办理程序不变。
“我昨天下午3点来过一次,一直等到4点半还轮不上,就走了,今天早上特意8点多就赶过来了。”湖南人游先生便是排队群众中的一员,他有着20多年驾龄,在江门从事多年物流运输工作,此次也是因为在网上看到消息,误以为3月1日后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更麻烦,由此才急着前来处理公司车辆的交通违法。
游先生还告诉记者,为了节省时间,大部分群众一边在好易终端机前排队,又取号等待人工窗口叫号,其手上的号码纸便是一名已自助处理完的女士出让的。记者看到,号码纸显示取号时间为上午9点29分,其时前面尚有184人在等候。实际上,不少群众来到办证中心看到贴出的告示后,发现没必要扎堆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便直接走了。直至27日上午11点,大厅内排队人数有所减少;11点4分,游先生也顺利通过人工窗口处理了交通违法。
提醒
9月1日后通过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先绑定
2月24日晚,公安部发布消息表示,通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对于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2月27日,本报A05版报道了公安部回应“驾驶证销分新规将实施”消息,介绍了所谓“新规”实为“交管12123”APP功能升级,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的网上渠道。
2月26日晚,公安部再次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发现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对此,公安部强调,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此外,2月26日晚,广东交警也发布提醒称,今年9月1日前,我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APP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今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