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任命谢润盛同志为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兼);
任命刘大旺同志为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任命焦建俊同志为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局长、省电影局局长(兼);
任命陆留生同志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朱勤虎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缪志红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局长,免去其省版权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汉春同志为省统计局局长,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英同志为省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姜金兵同志为省政府信访局局长;
任命夏春胜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任命查斌仪同志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李贞强同志为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
任命徐光辉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祁彪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晓辉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杭海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任命胡学同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命高清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命张文浩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命李强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命池宇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任命冯文胜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挂职);
任命何昌林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伟文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缪文军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徐刚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任命高建新同志为省司法厅副厅长;
任命周福莲同志为省司法厅副厅长;
任命梅仕城同志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任命孔海燕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潘正勤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李如海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李闽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王辽宁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王国臣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任命袁晓军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秦亚东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兼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于红霞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陈志鹏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张明华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潘良宝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方斌斌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周富章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命钱江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任命尹荣尧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环境监察专员;
任命高圣明同志为省水利厅副厅长;
任命陶长生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兼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任命沈毅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徐惠中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蔡恒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朱新华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张建军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许善平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季辉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任命陈芬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经圣贤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吴晓林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裴旭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龚良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方标军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任命兰青同志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少冬同志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朱岷同志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任命徐卫同志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任命夏春青同志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劲松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兼);
任命杨旭峰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任命沈仲一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赵启凤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任命李维新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任命李海洋同志为省审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沈建生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卫东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黄运海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陈琪宏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吴永才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冯新南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王俊胜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李杰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樊路宏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田丰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任命张建康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正厅级);
任命于国民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命吴以桥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命尹晓平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命祝井贵同志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相伯伟同志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俞善浚同志为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王传东同志为省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任命周庆祝同志为省政府信访局副厅职信访督查专员;
任命刘建同志为省政府信访局副厅职信访督查专员;
任命季俊秋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任命张生彬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任命陈一兵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任命董淑广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任命聂振平同志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沈建辉同志为省林业局局长,免去其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越同志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秦雁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刘亚军同志为省民政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沈国新同志为省司法厅巡视员;
任命王汉增同志为省财政厅巡视员,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吴震强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
任命夏前宝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巡视员;
任命祝保平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巡视员;
任命朱子华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巡视员;
任命周旭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
任命詹庚庆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
任命何小鹏同志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
任命喻鸿斌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
任命褚宗明同志为省审计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彭向峰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李琨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宁生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施建国同志为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李景辉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巡视员;
任命申彭建同志为省广播电视局巡视员;
任命武春同志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周毅彪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任命马小平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任命常如平同志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任命张全录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郭志清同志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任命金小明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任命平立伟同志为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任命顾爱平同志为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任命王卫星同志为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免去其省级国有文化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任命宋玉波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
任命史照良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
任命赵钧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
任命倪红升同志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
任命浦荣皋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
任命费志良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
任命季丙贤同志为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
任命黄焱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唐明珍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袁日进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单干银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张学平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黄非同志为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
任命徐循华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巡视员;
任命殷连生同志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巡视员;
任命邱泽森同志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巡视员,免去其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陈旭同志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巡视员;
任命孔祥平同志为省应急管理厅副巡视员;
任命李晓东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石高平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何西环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郄凌武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冯兴汉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张金吾同志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任命周宁同志为省政府信访局副巡视员;
任命韩峰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巡视员;
任命张国钧同志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巡视员;
任命李洪忠同志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免去其省民防局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黄志臻同志为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免去其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王庆五同志的省政府参事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向阳同志的省档案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跃强同志的省民防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开信同志的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深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万田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敏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明同志的省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卫东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然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斌同志的省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万清同志的省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建国同志的省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鞠鑫同志的省民防局副局长职务(兼);
免去唐华同志的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黄秉生同志的省级国有文化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卢胜平同志的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