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受害者家属: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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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4 16:17
来源:互联网

  中新网杭州9月21日电(胡哲斐 朱音)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得知此消息后,受害者朱小贞的哥哥朱庆丰向中新网表示,“可悲可恨”“罪有应得”。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纵火案。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贞,及其3名子女在火灾中不幸遇难。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9月21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莫焕晶执行死刑。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近亲属可以会见,其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 浙江省高院供图 摄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 浙江省高院供图

  21日上午,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受害者朱小贞的哥哥朱庆丰。“终于等到这一天!罪有应得!”他表示,“我现在很心痛!可悲可恨!多希望现在还是在梦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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