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14日讯(记者 王天宇)9月14日上午,三亚市两级法院召开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会,依法对被告人郑某聪以贩卖毒品罪公开宣判、执行死刑,并对胡某见、王某等6名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七年四个月不等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2至3月间被告人郑某聪多次向其上家李某江(同案被告,已判刑)购买毒品。李某江从广东茂名市购得毒品后,通过快递公司邮寄到三亚,并指使其同伙李某雄(同案被告,已判刑)接收毒品后转交郑某聪。其中,2015年2月,郑某聪与李某江电话联系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000克,并提出要求用1000克氯胺酮换1000克甲基苯丙胺。随后,郑某聪将6.58万元存入李某江指定的银行账户,李某江指使李某雄前往指定地点与郑某聪完成交易。同月底,郑某聪与李某江电话联系约定交易毒品的数量、价格等,李某江从广东省茂名市将甲基苯丙胺10000克以“配件”名义通过当地圆通速递公司寄往三亚。3月2日,郑某聪将27.71万元转入李某江指定账户,同日李某江指使李某雄到三亚市圆通速递公司网点领取快递包裹,并与郑某聪完成交易,郑某聪现场将剩余的3.783万元毒资交给郑某雄,由郑某雄汇入李某江指定账户。3月1日和3月3日,郑某聪再次与李某江电话联系以快递邮寄方式购买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3月7日,郑某聪、李某江、李某雄在交易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郑某聪先后贩卖甲基苯丙胺25240克、海洛因1047克,数量巨大,且在警方抓获郑某聪时,其第一、二次购买的甲基苯丙胺已经流入社会,危害极大,罪行及其严重。
宣判会上,三亚中院法官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郑某聪死刑的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随后,郑某聪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