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山东省公积金新开户单位2.34万家,新开户职工106.71万人,缴存额达1197.21亿元。全省连续两年新增缴存职工突破100万人、新增缴存额突破1000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缴存单位中,非公企业比例大幅增加,由上年的55.57%提高到59.68%。非公企业新开户职工68.81万人,占全年新开户职工的64.48%,比上年增加了4.2个百分点。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解读称,实现这样的增长,是因为我省改进和完善了公积金缴存方式,全面建立了自愿缴存机制,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明确了港澳台同胞、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个人贷款是职工最关心的公积金业务。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48万笔616.57亿元,同比下降8.43%、6.4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9.93亿元。
2018年末,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1.46万笔4847.01亿元,贷款余额2875.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14.57%、11.0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3.39%,比上年减少0.14个百分点。
公积金住房贷款都贷给了谁、买了哪些房呢?请看报告的分析: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157.5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52%,比上年同期减少0.5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329146.5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90-144(含)平方米占67%,144平方米以上占19%;购买新房占79.4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4%),购买二手房占19.94%,其他占0.5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7.68%,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2.1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6%。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5.91%,30-40岁(含)占40.36%,40-50岁(含)占25.85%,50岁以上占7.88%;首次申请贷款占80.9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04%;中、低收入占97.32%,高收入占2.68%。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6207笔223281.8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70307.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85019.6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03笔52028.48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2.35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195.42万元。2018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5393笔494928.8万元,累计贴息9507.61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末,全省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4个,试点项目22个,贷款额度23.2亿元,建筑面积共172.77万平方米,可解决2229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综合起来,住房贡献率的情况是,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14%,比上年减少11.5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