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出行,要“管好”也要“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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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20:10
来源:互联网

原标题:共享出行,要“管好”也要“护好”

共享出行,要“管好”也要“护好”

  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期两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徐 骏作 新华社发

  近年来,“共享经济”风头正劲。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新模式逐渐进入人们的生活。共享单车作为高速发展的“龙头”,更成为其中的佼佼者。然而随着共享经济遭遇“成长的烦恼”,不少共享单车企业进入转型期,随之而来的退押金难、价格提高等话题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单车等交通新业态资金的管理办法,为解决用户押金等交通新业态中的资金问题划定了“红线”。

  共享单车押金有了新规定

  此次新规从用户押金、预付金管理及运营企业服务协议等方面,明确了共享出行运营企业在用户资金方面应遵守的规范,为用户和企业提供了双向保障

  一段时间以来,共享领域“退押金难”事件频发。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基于协议,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鼓励运营企业采用服务结束后直接收取费用的方式提供服务,来代替预付资金形式。如果运营企业采用收取用户预付资金方式提供服务,预付资金的存管和使用应当依法合规。

  同时,新规还提出了对用户资金的联合监管机制:运营企业注册地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用户资金监管,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此前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共享领域发生的“退押金难”问题,急需加强监管和确立规范。在此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的管理政策是必要也是及时的。如今,大多企业都不再向用户收取押金,而是依托大的信用平台保障权益。

  避免企业疯狂争夺用户

  在网约车和共享单车发展初期,诸多平台为争夺用户和扩大市场份额,不惜成本打价格战,以低价吸引用户使用其平台。而当补贴和价格战硝烟散去,逐渐回归理性的共享出行行业也在呼唤着标准和规范。近日,多家共享单车平台先后调价,引来舆论的关注。

  专家表示,新规发布能够有效约束企业价格战等争夺用户的不良竞争行为,使共享出行市场逐渐形成稳定的局面。对于共享出行的企业来说,新规看似是“约束”,实则是“保障”。新规的发布有利于企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避免走弯路、走错路,保障顺利开展业务和长期的生存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新规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避免企业进行疯狂争夺用户等行为,给用户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创新模式才能走出困境

  专家表示,共享出行要从目前的困境中走出去,除了加强监管之外,更需要企业和相关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共享领域创新比较活跃,以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技术出现,所以相关部门要鼓励创新、积极引导。”姜奇平说。

  对共享出行企业而言,要认清自己的定位,有针对性地加强模式创新。专家建议,共享出行企业可参照其他互联网领域的成功经验,在增值业务方面加强创新。

  “这是企业走出目前困境的一个基本方向。如果还是依照之前的模式,企业很容易陷入资本和价格的圈子中。现在企业应该创造新的模式,不应重蹈覆辙。”姜奇平表示。

  此外,相关企业还可以利用产业互联网的兴起,围绕产业互联网的主流战场做文章。专家表示,目前共享经济企业普遍存在偏向,容易一窝蜂地涌到一个消费领域。在过剩的领域反复投入,而在那些急需关注的领域却不加重视。“企业不能跟着资本转,而是要围绕市场和用户,与产业互联网进行同步推进,才能走出现在的困境。”姜奇平说。

(责编:赵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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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红线      保障      龙头      不良竞争行为      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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