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京发布”5月13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企业博士安居工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宁企业工作的博士提供买房、租房等一系列安居政策。
购买人才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租赁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
什么人可享受博士安居条件?须5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根据办法,享受企业博士安居办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博士学位(不限户籍、国籍)。
(二)在本市登记注册符合我市产业方向的企业(含改制的科研院所和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1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
企业博士可以选择买房、租房或者申领租赁补贴三种安居方式:(一)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二)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三)租赁市场化租赁住房可申领租赁补贴。
另外,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可享受南京市人才购房服务。
安居政策有哪些升级?买人才房首付款按最低比例执行
众人最关心的,企业博士的安居政策具体有哪些?看过来!
如果是买房,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现有规定的最低比例执行,协调相关银行给予人才购房贷款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后即可提取使用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等,贷款额度可放宽到限额的2倍,最高100万元。
办法中还明确,限本人购买一套,购房执行实名制要求,认购后不得变更购房人。所购房源自交易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政府及政府委托的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人才公寓享受3年租金全免
如果是租房,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享受3年租金全免,租期最长5年,免租期以外按照市场租金的70%承租。
如果是自行租房的,给予每月2000元租赁补贴,累计享受期不超过5年。
办法中还明确,须本人承租,承租期内应履行租房合同条款,不再符合条件的,应按合同约定退租。变更安居方式的,租赁期与租赁补贴享受期合并计算,最长5年。鼓励用人单位对人才购房、租房给予支持。
人才住房从哪里来?四种方式筹集房源
那么,提供给博士的人才住房或者人才公寓从何处来呢?办法明确,(一)政府通过新建、改造和趸租等方式筹建。(二)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三)在政策性住房或商品住房中筹集。(四)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按照“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原则,在科创企业、研发机构和各类人才聚集的区域,规划建设国际化人才安居社区。
企业博士如何进行安居申请?
通过“我的南京”APP、微信“南京房产微政务”公众号,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证件、博士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合同期须一年以上)等。
(一)购买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的流程:
1.购房资格。网上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给予电子购房证明,有效期6个月,暂无须提供劳动合同。
2.报名选房。电子购房证明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审核通过的系统公示可售房源,人才自主在线报名参加选房。
3.认购确认。每年五月、十月组织两次政府定向筹建的人才住房选房,成功选房的给予认购确认书,有效期1个月。
4.签约缴款。认购确认书有效期内,人才与开发企业办理签约、缴款等购房手续。
(二)租赁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流程:
1.网上预订。网上提交申请,人才自主在线订房,所订住房保留1个月,暂无须提供劳动合同。
2.认租确认。订房有效期内,提供劳动合同,审核通过的给予认租确认书,有效期7天。
3.签约入住。认租确认书有效期内,人才与运营管理单位办理签约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