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该院《关于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的意见(试行)》,并公布台州首批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据悉,中基层法院两级联动建立虚假失信人名单制度在浙江全省尚属首次。
此次首批名单中共有91人“上榜”,均为近三年来在台州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人员。其中30人已被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惩戒措施,52人被认定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还有9人已被公安立案侦查。
根据意见,今后,不仅案件当事人会因虚假诉讼被纳入该名单,参与诉讼的证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员、公证人员、案外人等也在名单范围之内。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庞威表示,“当前民事诉讼领域中虚假诉讼频发高发现象突出,不仅使无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损,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扰乱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早在2018年3月,台州中院就出台了《关于维护诉讼秩序构建诚信诉讼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文件,并通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民间借贷领域内的虚假诉讼难题。”庞威介绍,“今年年初,台州中院专门部署开展全市法院‘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双打’专项行动,重拳直击虚假诉讼行为,‘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就是落实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介绍,虚假诉讼行为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民事案件领域,当事人之间往往具有比较亲密的关系,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仅有一般的调查权而无侦查权,因此,准确识别虚假诉讼行为一直是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的方式,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
对外,法院将定期更新名单,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众“曝光”,通过社会关注对潜在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同时将名单信息抄送给发改部门、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等多家部门单位,迫使其诚信诉讼。
对内,法院将名单数据嵌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实现电脑自动识别虚假诉讼人员信息,并对承办法官进行自动提示、自动预警,促使承办法官对相关案件进行重点审查。如果虚假诉讼失信人再次到法院诉讼,将无法享受到诉讼费减免、司法救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便民服务。
据统计,2016年至今,台州全市法院已排摸发现虚假诉讼线索362条,向公安机关移送202条,成效显著。接下来,台州全市法院将按照“双打”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与公安机关的案件移送和沟通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同时,联合相关单位探索针对虚假诉讼失信人的具体失信惩戒措施,构建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立体格局,促进诚信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