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娱乐圈之粉丝失控:追星乱象频频 粉丝尚能“饭”否?(2)
时间:2021-08-31 09:44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同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刘力飞律师介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恶意诽谤信息点击量5000次以上或转载量500次以上,或者造成被诽谤人或其近亲属自杀、精神失常、自残,或者诽谤者在2年内有诽谤他人行为曾被行政处罚过的,都属于利用网络实施诽谤情节严重的情形,涉嫌构成诽谤罪。 四问:“数据劳动”为何需要规范? 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取消所有涉明星艺人个人或组合的排行榜单,严禁新增或变相上线个人榜单及相关产品或功能。仅可保留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排行,但不得出现明星艺人姓名等个人标识。在此之前,近年来,受韩国等影响,我国不少“饭圈”利用社交平台,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手段,去“规训”粉丝进行数据劳动——控评、打榜、“反黑”、净化、刷销量……粉丝们也因此被裹挟,他们殚精竭虑,为喜爱的明星艺人争夺网络空间的话语权,成了“数据粉”。 尹一伊认为,这种数据劳动是给粉丝的一种赋权,粉丝认为这样的数据能够帮助艺人在互联网平台、资本环境中提升可见度,进而影响到艺人的商务前途。粉丝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偶像的爱,同时也是获取身份认同的一种途径。近十年来,平台和整个娱乐行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流量逻辑直接和商业利益挂钩,正是这种协同的商业策略导致饭圈变成现在的样子。 对于中央网信办发布的此通知,尹一伊认为目前看来还是很有力度的,取消排名、打榜等措施,也是在对资本运作的整治。“与其说期待这些措施对饭圈的治理效果,不如说是对平台和资本运作的治理效果。可以从打榜中解放出来,粉丝是很高兴的。” 问诊:怎样才是正确的追星方式? 一段时间以来,近年来也出现了不少新型的追星模式,比如“亲子追星”,即妈妈带着孩子追星,或者孩子带着妈妈追星。尹一伊表示,未成年人追星一定要谨慎,有一个原则和底线就是成年人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负责任,不能让他们去参加涉及到消费和数据劳动的内容。 与此同时,尹一伊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追星行为,也没必要“谈虎色变”,或者“一棍子打死”,可以恰当利用其中积极正向的一面,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通过追星培养孩子的文体领域、视频剪辑等;比如孩子的偶像可能是一个比较有礼貌、温和的人或者人设,孩子也能从中学到一些礼仪”。她建议,家长和社会可以开放一定的交流空间,通过偶像身上正面的部分去引导孩子,把追星变成树立正确目标、培养良好习惯的动力。 文/本报记者 寿鹏寰 统筹/刘江华 满羿 举措:“清朗·‘饭圈’乱象整治”十措施 8月27日,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十项措施:1.取消明星艺人榜单。2.优化调整排行规则。3.严管明星经纪公司。4.规范粉丝群体账号。5.严禁呈现互撕信息。6.清理违规群组板块。7.不得诱导粉丝消费。8.强化节目设置管理。9.严控未成年人参与。10.规范应援集资行为。 相关 文旅部: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商业活动 针对近期文娱领域出现的违法失德失范乱象,文化和旅游部8月29日发声: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以及部直属单位,加强学习教育、示范引导、规范管理以及道德建设,从而树立文艺新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知》明确提出要组织学习相关部委关于治理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不碰“红线”,不触“底线”,提升职业操守。 《通知》中还提出要规范演职人员的商业行为,特别是要从严审批公职演职人员在所属单位外开展个人商业活动。同时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活动参与人员的审核工作,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道德评议机制。要把道德评议纳入考核体系,将评议结果与业务考核、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挂钩。文/本报记者 郭佳 【编辑:于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