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陷传销用绳勒死监工 另两名监工已被判刑(3)
时间:2019-03-10 10: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对张世才追究刑责。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一定过错,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张世才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谢栩则认为,张世才面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应免于刑罚,或对其防卫过当的行为酌情判罚。 8月10日的庭审结束时,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宣判。 9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是被告人有无防卫情节。目前,检方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另两名看守已被判刑 在张世才被控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一周后,此前在传销窝点对张世才进行看守的另两名传销人员李闯、刘桂林,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9月7日公布了该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13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闯、刘桂林犯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3日,楚雄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5日,李闯为了组织他人进行传销活动,向白某承租位于楚雄市开发区德江路272号二楼作为传销点,采取锁门、收手机、外出有人跟随等方式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刘桂林、王关平在该房间内协助李闯管理被害人。张世才于2018年1月21日到该传销点,2018年2月10日凌晨,张世才在与管理人员王关平共同上卫生间时发生冲突,在发生冲突过程中张世才致王关平死亡。案发后,张世才通过滴滴平台请求滴滴司机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闯、刘桂林为组织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非法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两名被告人被认定实施了共同犯罪,其中李闯系主犯、刘桂林为从犯。 今年8月17日,楚雄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李闯、刘桂林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闯等人控制的传销窝点,曾解救出包括张世才在内的被骗人员6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