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聚焦审议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赵建)5月29日,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保护师生安全、特别是幼儿和中小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应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
对于条例草案中存在的学校安全工作分工不够明确等问题,翟志海委员认为,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规定分别制定消防、地震、洪灾、疫情、恐怖袭击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事件、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此外,学校应当与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青春期及预防早恋教育、大学生正确恋爱观教育,防止和减少学生自伤、自残、他伤事故发生。
“有些防范和处置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在郭玉红委员看来,对于欺凌学生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予训诫;对有不良行为的违纪中小学生,要求由其监护人陪同在学校写检讨书,并由监护人签字。
刘书为委员更加关注目前形式多样的网络犯罪:“比如‘校园贷’在条例草案中要有所体现。此外,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网络手段加强对教育机构治安管理。比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接受家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