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亿矿权案的六大疑问解读(6)
时间:2019-03-06 16: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席子 点击:次
所以,相对而言,西勘院跟赵发琦的利益整体上是一致的,正如赵发琦多次强调的,“在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之间,并没有纠纷。”赵发琦与西勘院的官司,本质上是跟陕西省政府的官司,这也是为什么这起官司最引人关注的点是“政府干预司法”。正因为此,西勘院的领导内心里并不见得希望自己能赢官司,这也是为什么赵发琦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多一直没有打钱,西勘院也没有追究其责任,甚至后来还收下了赵发琦打过来的900万元钱的原因。但是,作为政府的一员,他们又必须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意志,去为了赢下官司而做各种努力。这也许是一个权力有限的官员普遍都会有的苦衷吧! 陕西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对陕西矿权案有所了解的网友可能都比较疑惑:陕西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出台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如果说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使其不至于流失,那么,凯奇莱这样一个空壳公司与西勘院的合同为什么能够通过省领导的审批?条件远比凯奇莱更好、合同签订时间更早(在会议纪要之前)、合同内容更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的山东鲁地矿业,为什么却在会议纪要出台后不得不很快出局?为什么省政府的第21次会议纪要刚刚出台一个多月后,凯奇莱这个公司就注册成立,然后,凯奇莱的法人赵发琦——一个之前做过一段时间包工头的农民就不知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主动找到西勘院门前,要求跟西勘院合作勘探某个区域的矿产? 如果说2006年后,否定了西勘院与凯奇莱的合同,有拨乱反正的意味,那么,后来安排(赵发琦举报材料说是“强令”)西勘院跟香港益业(老板刘娟)签订的关于“波罗井田”合作勘探合同,为什么不但对国有资产没有起到保护的作用,反倒很快就导致了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据赵发琦举报,“陕西省政协常委女港商刘娟,伪造申报资料,向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安监总局骗取设计年产1000万吨陕西横山波罗煤矿的‘路条’、‘土地预审’、‘环评’、‘水评’、‘安评’等采矿权相关批文,倒卖给香港秦皇集团公司,获利21亿元;私刻印章,伪造评估报告,诈骗延长石油集团公司7962万元国有资产。”“刘娟将违法骗取的价值上百亿的陕西横山县波罗煤矿项目倒卖给境外公司。”这些举报材料在网上已经有好些年了,也引起了省委领导的重视,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举报人也未见被追责,这些也应当间接地证实了举报材料的真实性。 总之,陕西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出台之后出现的种种让人疑惑的现象,不得不让人们深思:省政府第21次会议纪要的出台,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们普通百姓究竟应该支持谁? 出现了一个热点事件,大家总会习惯于站队。但是,对于陕西千亿矿权案,很多人迷惑了,不知道该支持谁。 支持赵发琦?支持赵发琦,是主流媒体一直以来普遍的态度,但是,经过我们上面的分析之后,还应该支持赵发琦吗? 支持刘娟?刘娟在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探合同后的所作所为,已经被赵发琦和媒体揭露得几乎尽人皆知,其恶劣行径人人都会唾弃,她更不应该得到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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