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2)
时间:2019-03-06 14:39 来源:互联网 作者:COCO 点击:次
——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平台。按照“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要求,高标准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进一步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构建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制度框架,推进体制机制和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打造我国自贸区建设的新标杆。 ——开创区域合作新局面。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建设,打通与周边城市战略通道,加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不断扩大深圳经济腹地空间。全面提升深港、深澳合作水平,深化社会、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第七节 突出共建共享 增进市民群众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加大民生投入,以民生改善夯实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使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建立民生优先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增强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各项民生基础。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建立与超大城市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政策体系,动态优化项目及标准,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来深建设者市民化步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营造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氛围。 第八节 突出文化强市 增强城市软实力 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传承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弘扬特区精神,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城市文化的凝聚力。 ——弘扬特区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塑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精神和人文理念。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激发文化创造力。大力弘扬特区改革、开放、创新、创业、包容、拼搏、关爱和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繁荣城市文化。实施“文化+”行动计划,拓展文化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和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创作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化作品,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大城市文化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 ——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和关爱工程,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基层文体设施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满足市民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九节 突出依法治市 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努力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推进科学立法。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创新立法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使立法更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责任编辑:admin) |